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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情形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3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虽然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对定罪量刑没有影响的;

(2)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判决认定为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仅对罪名和量刑提出异议的;

(3)被告人一方在二审审理期间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新证据,控辩双方无异议的;

(4)因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而应当发回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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