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

电话:13580805936

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做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9日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相关推荐:

>
东莞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东莞律师:严晶

电话:13580805936(电话号码即微信号)

执业证号:14419201910110529

执业律所: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工贸大厦B座11楼(虎门公安分局/豪门大酒店对面)

专业领域:货款借款、房产合同、企业顾问、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