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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是先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办案机关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向上级有关部门递交取保候审报告书,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交保证金,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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