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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之后多久会开庭审判的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4日

 取保候审大约6个月左右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保证金的数额应与其将来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适应。


  1.对于将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为3千元~2万元;


  2.对于将来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为2万元~5万元;


  3.对于将来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为5万元~8万元。


  但是否批准取保还需要结合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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