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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租合理吗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2日

  租房合同解除合同不一定算违约。如果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算违约,若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租不一定合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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