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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2日

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拆迁房屋租赁纠纷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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