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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4日

一、取保候审是否可能宣判无罪?


可能宣判无罪,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嫌疑人是否有罪,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限制?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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