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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0日
保全,可以在起诉前也可以在起诉后。
保全,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这两种保全,既可以起诉前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且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3、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适用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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