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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怎样的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2、执行条件不同。

3、适用对象不同:拘役是适用与罪行较轻的犯罪份子;逮捕是适用与罪行较重并可能做出逃避审判或者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份子。

4、法律依据不同。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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