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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9日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
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下来,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不以公证作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要件。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生效,所以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是双方离婚协议生效的要件。即使双方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该协议也是不会生效的。因此,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双方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该离婚协议就会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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