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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少天批捕?

作者:东莞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2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多少天转入批捕程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初步认定后,就可以提交到检察机关进行批捕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不一定会批捕,如果犯罪事实认定不成功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撑犯罪事实的,检察机关有权不同意批捕。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其实都属于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并且拘留和逮捕都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行为人先行拘留,但是不得擅自对犯罪行为人实施逮捕,只有在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才可以逮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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